附:《石化一中考生守则》、《石化一中监考守则》
石化一中考生守则
1、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2、考试前10分钟必须进入考场对号入座,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结束前30分钟。
3、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、清楚地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等,凡漏填、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,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自负。
4、除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(含透明胶带)、手机等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5、在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内答题。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6、在专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,不得传递文具、物品等。
7、考试时间一到,立即停止答卷,根据监考教师指令离开考场,并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及大声喧哗。
8、如不遵守考生守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,所考学科成绩以零分计算,并视违纪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,记入学籍档案。
安庆市石化一中
石化一中监考守则
一、监考教师应于正式考前10分钟到考务室签到证实已按时到岗监考,再领取试卷,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卷收发室。
二、监考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堂,提前3分钟发放试卷,在发卷前应向学生宣讲考试纪律,检查学生座位,核实考试人数,发卷后督促学生在指定位置填涂姓名、考号等,待考试铃响后方可答卷。
三、监考时监考教师应忠于职守,认真监考,做到:
(1)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,不看书报,不批改或做试卷,不打瞌睡,不聚集聊天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。
(2)要自始至终维持教室秩序,发现作弊苗头要及时提出警告,发现作弊行为要立即终止该考生考试,没收作弊工具并做好记录,收回试卷,待考试结束后带至考务室等候处理。
(3)特殊情况离开考场必须有替代人员,否则不得离开考场。
四、考试时间终了前10分钟,可以提醒学生注意,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要求所有学生一律停笔按指令离开考场。监考教师清点试卷连同考场记录立即送交试卷收发室。
五、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导主任履行请假手续。
六、监考教师必须按监考表进行监考,不得私自调换,确有特殊情况要调换需经教导主任同意。
七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, 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视情节按《安庆石化一中考试制度》进行相应处理。
安庆市石化一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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